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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便利商店實施該死的(菸害防治法)後,我就沒有再認真的集公仔了, 
因為買菸不計點(菸如果十惡不赦,那為何便利商店還要賣?我認為是便利商店為了提高營業額的手段!太奸詐了啦!)
本來爸爸幫小孩集點的最大管道也被消滅了,那傷害了多少小孩子的心呀!因為爸爸也不買其它的商品來集點了。
所以我覺得便利商店用所謂的(菸害防治法)來取消買菸的點數,不知是否違法了(公平交易法)。

雖然遊戲規則隨人訂,可是這就好像告訴你(抽菸對身體不好,為了懲罰你所以不能列入集點購買金額,那你幹嘛賣啊!),難道買菸不用錢嗎?但是那些沒戒菸的弱勢百姓(現在都被趕到快沒地方了)又能如何,
所以就少去便利商店就是了,反正買菸不計點了,與其花更多的錢買同樣的東西不如去大賣場買還便宜一點。

而會有上述的 open 將,也是大家努力的成果,因為之前我是從來不缺席的(集公仔達人),
所以朋友會將點數給我,而不小心就會集成一張(他們不知道我已不打算再集了,但拿來換其它商品也OK!),
而這次 open 將更離譜,以前是 10 點(一點 77 元)就可以,雖然 7-11 將點數調成 40 元就一點,但要 20 點,
而且換 open 將還要加 20 元,於是....以前本來購買 770 元,就可累計 10 點,就可以換到一個公仔(還不用加錢);
現在要購買 800 元才有 20 點,然後還要加 20 元,才有一個 open 將(等於一個 open 將是用 50 元買到的),
而你也可以用 66 元直接購買,集點完全是一種手段而已,所以我覺得 7-11 太會做生意了。 

從以前集點就有一點讓人很洩氣的就是,每次集點開始都在電視上大做廣告,而截止日期卻悄悄就過了,
雖叫你自己不注意,上面都有寫啊! 是啊,上面都有寫,就跟保險那些除外責任一樣,小的讓人都會忘了它的存在。
尤其是現在集點的期間越來越短,根本就是搶短線賺大錢的策略。所以我醒了、戒了,一切隨緣吧! 

所以抱著不集滿全部的心情之後,也就不會太在意有沒有點數了,這車子和筆都是朋友給我的,
也沒有想要收集其它的衝動了,所以那該死的(菸害防治法)也不是全然沒好處啦!
至少跑便利商店的次數少了,也不用為了集點而買一堆不太吃的零食和比較貴的泡麵,
這或許是便利商店沒想到的吧!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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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niorL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